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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最新《劳动法典》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这部新法的实施标志着越南劳动制度法制建设走向成熟。总体而言,新的《劳动法典》对越南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有不少重大调整,更加注重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更适应国际一体化的要求。同时,新法对越南政府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提高管理水平,雇主加速转型,创建和谐的劳资关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越南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
越南最新的《劳动法典》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应广大读者、客户的要求,除继续推出“在越中资企业用工风险提示系列”连载文章外,维冠张智丹律师同时特别推出“越南法律普法专栏”,为广大在越中资企业或赴越工作的人员介绍越南现行劳动用工法律法规的300个基础性知识。专栏将采取法律问答的形式,辅助相应的案例进行说明,简单易懂,清晰明了;帮助大家运用法律知识规避风险,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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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问:越南《劳动法典》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越南《劳动法典》第2条规定,《劳动法典》适用对象有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学徒工、实习生、雇主、在越南工作的外籍劳动者以及与劳动关系有直接关联的其他机关、组织、个人。
值得注意是,在我国属于雇佣、劳务关系的家庭帮佣型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和未成年劳动者等群体都纳入到越南《劳动法典》保护框架下。
第2问:越南国家对劳动用工领域有哪些政策?
根据越南《劳动法典》第4条规定,国家劳动政策包括:
1、保障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合法、正当权益;鼓励签订优于劳动法规定,确保劳动者处于更有利条件的劳动合同。
2、保障雇主的合法权益,提倡雇主以合法、民主、公平、文明的方式管理劳动者,提高社会责任。
3、为创造就业岗位、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职业培训及学习技能解决就业等提供有利发展条件。
4、制定人力资源开发与配置政策;提高劳动效率;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培训,提升劳动技能;支持劳动者保住就业或转行、转业;为具有能够满足国家工业化与现代化事业和工业化革命发展需求的专门技术工作者或高科技劳动者提供优惠政策。
5、制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多元化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形式。
6、促进劳动者与雇主进行座谈、集体协商,建立进步、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7、确保性别平等;制定保护女性劳动者、残障劳动者、高龄劳动者以及未成年劳动者的劳动制度及社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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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问:越南国家对劳动用工领域有哪些职责?
根据越南《劳动法典》第212条规定,国家对于劳动用工领域管理的内容有:
1、颁布和组织实施劳动法律规范文件。
2、跟踪、统计、提供劳动供求和变动信息;制定劳动者工资政策的决定;制定人力资源、社会人力资源分配、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水平框架、越南国家职业教育相应的程度水平框架。对仅能雇用已经经过职业培训或有国家职业技能证书的劳动者的职业清单做出规定。
3、组织和实施劳动科学研究;统计、收集劳动和劳动力市场、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工资和收入数据;对劳动力数量、质量和劳动力变动情况进行管理。
4、制定支持进步、和谐和稳定的劳动关系发展的设计和机制;推动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典》规定;实施企业劳动者组织活动管理登记工作。
5、检查、监察、处理劳动领域的违法行为,解决投诉、申诉;依法解决劳动争议。
6、进行劳动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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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问:越南劳动用工领域的主管部门是哪些?
根据越南《劳动法典》第213条第2款规定,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就国家劳动管理的实施对政府负责。各地劳动荣军社会部门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劳动用工工作进行管理。
第5问: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哪个部门举报或投诉?
根据越南《劳动法典》第214条第4款规定,各地劳动监察部门依法解决劳动用工领域的举报、控告。
【律师简介】
张智丹律师毕业于广西民族大学,精通越南语,自2016年起从事涉越法律服务,在重大涉越商事仲裁案件、疑难民商事争议、对越投融资和涉越法律事务等专业领域,有着成熟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张智丹律师目前为中检认证集团广西公司、中能建集团以及宝龙达、波司登、奋达科技、绫致时装、万里石等国内多家知名公司、上市公司提供涉越专项或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主要著作:
1、参与编译的《中越商事仲裁法律双语汇编》于2020年7月正式出版;
2、《浅议越南合同中违约金最高上限的问题》;
3、《越南近三年重要法律制定、修订情况汇总》;
4、《在越中资企业用工风险提示》系列文章;
5、《越南最新劳动法典必知300问》;
6、《越南律师行业的起源和发展》;
7、《越南海外维权 维冠以案说法》系列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