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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 最全】在越中资企业用工风险提示系列22-雇员给雇主造成损失是否需要赔偿?(下)

发布日期:2022-04-21     浏览:

时间:2021-10-20    点击量:523

       上一期,维冠张智丹律师给大家讲了在什么情形下,雇员需要对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这一期,张智丹律师通过案例告诉大家,雇员对雇主造成经济损失后需要赔偿多少钱,以及如何赔偿的问题。


一、雇员造成损失赔偿数额的确定

雇员给雇主造成损失赔偿的数额,则应根据越南相关法律规定或雇主的内部劳动制度予以确定。


对此,越南《劳动法典》第一百二十九条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因疏忽造成不严重的,价值不超过政府公布的适用于劳动者工作地点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0个月工资的损失,则劳动者应赔偿最高的的额度是3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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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属于越南第一地区的河内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为442万越盾。越南河内市某公司的保洁员因粗心大意,遗失了公司一台价值280万越盾(折合人民币823元)的全新除草机。根据越南《劳动法典》的规定,该公司可以要求该保洁员按照割草机购入时的价格全额赔偿。


对于造成的价值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个月的损失,是全额赔偿还是仅需赔偿部分?


针对这种情况,雇主应根据劳动者的过错、财产实际损失程度和劳动者的家境和财产、收入等因素来综合考量、决定损失赔偿额度。


二、赔偿金如何扣除


根据越南《劳动法典》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雇主可以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扣除劳动者的工资用来赔偿因损坏雇主工具、设备、财产遭受的损失。但张智丹律师需要特别提醒大家注意一点:每月扣除工资的额度不得高于劳动者在缴纳社会强制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所得税等费用后的实发工资的30%。


     因此在上个例子中,河内市某公司可分别从该保洁员4个月的实发工资中,按照30%,30%,30%,10%的比例扣除造成损失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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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风险&法律责任】

 

    根据越南《劳动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有权知道自己被扣除工资的理由。此外,被要求进行损失赔偿的劳动者,如果认为雇主处理不当,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向雇主、职能机关进行申诉或要求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该劳动争议。


如雇主被举报、投诉,且被职能机关认定其要求的损失赔偿不符合程序、手续和时效规定的,将被罚款500万至1000万越盾。


【法律规定】


      1、2019年《劳动法典》(45/2019/QH14号)第124条、第127条;


     2、《越南劳动、社保、依据合同派越南劳工去海外工作领域行政处罚规定的议定》(28/2020/NĐ-CP)第18条。


【律师支招】

     内部劳动制度可以称得上是一家公司内部的“法律”,是公司规范管理及经营自主权的需要,也是保障劳动者享有合法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一项重要工具。


为此,维冠张智丹律师建议:依据越南《劳动法典》的规定,雇主可以在充分参考基层劳动者代表组织的意见后,结合实际情况在内部劳动制度对雇员造成损失的赔偿问题进行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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