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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专栏】越南最新劳动用工法律知识300问(31-35问)

发布日期:2022-04-21     浏览:

时间:2021-10-15    点击量: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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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第31问:雇主是否必须给聘用的雇员设置试用期?

答:越南现行《劳动法典》并未强制劳资双方必须约定试用期。相反,该部法典第24条第3款对不适用试用期的劳动者种类做出了特别的规定:试用期不适用于签订1个月以内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第32问:是否必须签订试用期合同?

越南现行《劳动法典》第24条第1款规定:“雇主与劳动者可在劳动合同中或以签订试用期协议的形式约定试用的内容。 ”

因此,法律并没有对签订书面的试用期协议作出强制性要求。但维冠张智丹律师建议,企业应主动提出与劳工签订试用期协议,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在试用期间的权利、义务,以便在劳工出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候,企业可以依法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

 

第33问:最多可以约定多少次试用期?

越南现行《劳动法典》第25条规定,一工作仅可约定1次试用期

 

第34问:试用期最长可以约定多久?

越南《劳动法典》第25条针对具备不同专业技术水平的劳动者的试用期作出了不同期限的规定,具体如下:

1、对于《企业法》、《管理和使用投资于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国家资金的法律》规定的企业管理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80天;

2、对于要求具备高等技术及专业水平以上职务的劳动者,其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

3、对于要求具备中技术、中水平职务的劳动者、技术工人、业务员等,其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

4、对于从事其他工作的劳动者,试用期不得超过6天

 

第35问:越南法律对试用期工资有什么规定?

越南《劳动法典》第26条规定,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由双方协商,但最少不能低于该工作岗位工资的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