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系列文章为人力资源合规,分别包括招聘管理、合同管理、薪酬福利、工时休假、保密与竞业限制、培训与服务期、社会保险、离职管理、规章制度、综合用工十个部分,本期为薪酬福利。
每次节假日很多公司都会发布放假通知,并作出值班安排。而对于值班是否需要发放三倍工资很多公司并不清楚,本文对此做简要对比分析:
一、值班不等于加班。
1、值班
目前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值班”此概念,根据多地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审判指导文件来看,值班通常是指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节假日值守等需要,安排劳动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直接关系的值班任务。且可以进行休息。
值班的一个特点就是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
2、加班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加班”的概念,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但是为了生产需要经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加班的特点是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二、待遇的区别
1、值班
我国目前对于值班的待遇亦无法律明确规定,值班待遇通常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予相应待遇。
2、加班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确定:(一)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对于加班费的支付,还有一些值得注意:双休日加班可以通过安排补休代替支付双倍工资;而对于法定节假日加班则无法通过补休代替三倍工资。
三、合规建议
1、对于值班制度,应形成书面制度并经公示通过;
2、对于加班制度,应建立合理的加班制度,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