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广西民族大学涉东盟法治人才培养研讨会暨东盟法治人才班开班仪式在广西民族大学科技楼报告厅举行,广西民族大学校长谢尚果,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绍华,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二级巡视员黄都恒,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处处长禤达理,中共广西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罗旭,以及广西民族大学部分学院的主要负责人和法学院学生代表共同参会,我所主任苏日好受邀参加本次会议并发言。开班仪式由广西民族大学党委副书记陈应鑫主持。


(图为会议现场)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与东盟之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和密切,涉外民商事纠纷也不可避免地逐渐增多。因此,搭建一个能够为中国与东盟各国法学与法律界互相了解的平台,建立一个为中国与东盟各国培训法律人才的基地,显得十分必要。东盟法治人才班是以东盟为中心、理论与实践并举的新举措,采用“小语种+法律”的小班教学模式,学生们既能准确掌握语言,又能学习东南亚国家基础知识,以此来提升学生国际法律实务处理能力。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副局长张涛在广西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上提出:“广西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毗邻粤港澳,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门户,是我国面向东盟开放的“桥头堡”,具备开展涉外法律服务的先天优势,要把这个优势利用好、发挥好”。苏主任在发言中表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是根本。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很多年前就提上国家战略的高度了,此次民大“东盟卓越法治人才班”的成立,恰逢其时,大有可为!苏主任同时认为,“东盟卓越法治人才班”是非常务实的创新之举,是在目前有限条件下难得的积极作为,走出了广西涉东盟法治人才培养的关键一小步,必然有力的推动民大法学一流学科建设和东盟法学等特色学科发展,乐见在若干年之后民大将为广西培养出一批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实务型涉外法律人才。

作为广西第一家走出去的律师事务所,我们非常愿意分享多年来在涉东盟法律服务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我们也非常愿意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东盟卓越法治人才班”提供相应支持和帮助,共同推动广西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更上一层楼。